新股排查丨新天绿能风力发电业务受平价上网政
6月3日,新天绿能(600956.SH)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总发行数量1.35亿股,发行价为3.18元/股,市盈率为8.96倍。
新天绿能成立于2010 年,主要从事天然气销售业务和风力发电业务,其他各项业务系利用其在天然气领域及风力发电领域的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的配套或延伸业务。财报显示,新天绿能2019年的营业收入为119.69亿元,同比增长19.79%,归母净利润为14.15亿元,同比增长11.53%。
6月12日,公司将开放网上申购,这只新股如何?南财AI新闻实验室新股排查课题组为大家扒一扒。
发电业务受平价上网政策影响大
公司在6月3日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中,一共提示了26个风险。
南财AI新闻实验室整理发现,排除一些常规性风险,发现有三大风险跟公司的经营相关性非常高,值得投资者注意,分别是经营区域集中风险,上网电价变动风险以及“弃风、弃光限电”风险。
首先是经营区域集中风险,2020年一季度,公司天然气销售收入为12.12亿元,占到公司总收入的71.44%,新天绿能的天然气业务及风力发电业务主要集中于河北省内。2017-2019年,公司在河北省内天然气收入占天然气业务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0%、99.99%和 99.99%,毛利占比分别为 100%、99.99%和 99.99%;风电业务收入占风电业务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5.87%、85.16%和81.23%;毛利占比分别为 86.91%、85.64%和 81.07%,区域内收入及毛利占比较高。
公司提示“如果未来区域自然条件出现较大波动,经济发展出现波动、城市化进程延缓或者经过高速增长期后增速减缓甚至下降,将制约本公司业务经营及盈利能力的持续增长”。
其次是上网电价变动风险,2020年一季度,公司风力/光伏发电收入为12.12亿元,占到公司总收入的27.59%,其中绝大部分是风力发电收入,占总收入24.26%,新天绿能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受上网电价显著影响。国家发改委于 2009-2019年先后 5 次下调了陆上风电的标杆上网电价,2020年陆上风电上网标杆电价将在 2019 年基础上作出进一步下调,到 2021 年全面实现平价上网。经测算,上网电价的下调导致对公司2017-2019年的风力/光伏发电收入减少分别为 27.70 万元、218.22 万元及 564.40 万元。
公司提示尽管历次上网电价调整对公司已投运项目和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但未来若上网电价进一步下降,将会对发行人盈利能力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第三是“弃风、弃光限电”风险 ,“弃风、弃光限电”是指受限于某种原因被迫放弃风能光能,停止相应发电机组或减少其发电量。2017-2019年,公司的弃风限电损失量分别为608.69 万千瓦时、315.97 万千瓦时及 108.67 万千瓦时,根据平均电价测算,对公司收入造成的影响金额分别为 2.68亿元、1.98亿元及 2.2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79%、1.98%及 1.89%。
公司表示自“十三五”以来,国家陆续发布相关政策,通过项目的合理配置,电网配套设施的加紧建设,全国平均弃风、弃电限电率分别由2017 年的 12%、6%下降至 2019 年的 4%、2%,弃风弃光问题得到显著改善。长期看来,相关政策的实施会使“弃风限电”、“弃光限电”的比例逐步降低。但如果短期内各项政策的实施效果不够显著,则仍将对公司的风电/光伏业务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毛利率明显高于可比公司
新天绿能递交上市申请后,发审委于2019年4月11日给出反馈意见。
发审委关注的问题中,向关联方贷款,毛利率跟可比公司的差异以及固定资产成新率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这三大问题值得注意。
首先是向关联方贷款的问题,2016-2019年,公司从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拆入资金分别为110550万元,180200万元,283200万元以及224420万元,约定利率、期限为1天至10年不等,各期资金拆入、拆出金额较大且较为频繁,同时披露预计该等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发审委要求公司解释与关联方存在日常资金占用往来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解释河北建投财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核准,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与其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系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的结果。根据协议,公司享受的存款、贷款的服务利率及其他金融服务的相关手续费均低于第三方的手续费或利率,可以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同时公司可以通过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公司下属分、子公司之间资金调配的重要手段,协调公司不同分、子公司之间的流动性。
其次是毛利率差异问题,2016-2018年,风力发电的可比公司平均毛利率为50.71%,52.89 %和55.69%,公司的风力发电毛利率为57.87%,59.74%和61.39%。天然气可比公司的毛利率为18.48%, 15.48%和12.17%,公司的天然气毛利率为12.40%,11.69%和11.71%。发审委要求说明公司风电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天然气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关于风力发电毛利率差异,公司解释公司大部分风电场位于弃风限电率较低的河北、山西、云南等地区,可比上市公司风电场所在的甘肃、新疆区域弃风限电率明显高于公司,风机可利用小时数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因此毛利率高于可比公司,差异合理。
关于天然气的毛利率差异,公司解释天然气行业地域性较强。各地定价的差异导致各天然气公司的毛利率差别较大。同时,同行业上市公司业务构成及客户群体的不同亦是毛利率差异的重要原因。
第三是固定资产成新率对公司经营的影响,2017-2019年各期末,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75.67亿元、196.30 亿元和 205.77亿元,占同期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0.94%、59.93%和 53.45%,固定资产账面价值较高、增长幅度较大。发审委要求公司分析部分资产成新率较低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是否存在资产闲置、废弃的情况。
公司解释最近三年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逐年较大增长,主要系最近三年在建风场等在建工程陆续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为风机和相关设备、底下网管以及房屋建筑等,截止2019年12月31日,这三类资产的平均成新率分别为76.81%,78.32%和81.27%。公司认为上述三类资产的整体成新率较高,也不存在资产闲置、废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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