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协延长私募机构“首备”时限 抗疫类产品备
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工作出现了调整。
2月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发布通知称,为贯彻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相关业务进行调整。
据通知指出,为鼓励更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募集设立更多的私募基金参与疫情阻击战,更好更快地投资到与防疫抗疫相关的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生产研发企业,中基协针对参与抗击疫情所需的医药卫生类的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备案申请,提供办理私募基金产品备案的绿色通道。
根据要求,该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可私募基金管理人在AMBERS系统申请参与抗击疫情的医药卫生类私募基金新增产品备案时,除提交常规备案信息外,在“相关附件上传”页面的“管理人(投顾)需要说明问题的文件”处上传业务支持文件,该文件请统一命名为“抗击疫情医药卫生类私募基金相关情况说明”。
据了解,该文件可以是立项报告、投资框架协议、投资意向书、尽调报告等。而中基协将在收到备案申请后,第一时间主动服务相关基金管理人,加急加快办理备案并对外公示。请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除私募产品外,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符合上述要求的私募资管产品,也适用于上述备案服务绿色通道。
此外,中基协还为了保证登记备案工作的正常开展,适当延长新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完成首支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时限,以及各类信息报送更新时限,同时优化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改革相关安排。
其中,针对新登记及已登记但尚未备案首支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首支私募基金产品备案时限由原来的6个月延长至12个月;而持续运行中的私募管理人和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则做出三方面调整:
一是私募基金管理人2019年经审计年度财务报告填报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二是私募基金2019年第四季度信息更新报送填报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
三是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四季度信息披露备份季报填报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信息披露备份年报填报截止日期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管理规模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1月信息披露备份月报填报截止时间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
与此同时,为了阻断疫情传播,减少人员聚集,中基协还暂停了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大厦A座25层私募基金相关业务现场咨询工作,私募基金业务咨询热线400-017-8200也暂停了服务,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
